
作者:电子创新网张国斌
6月的同一周,全球GaN产业出现了一个近乎“分裂现实”的瞬间。
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一纸禁令,直接将英飞凌推上被限制销售的被告席;而几乎同一时间,在德国慕尼黑,法院却站在英飞凌一边,连续判定英诺赛科侵权,开出禁售与赔偿的重锤。
更戏剧性的是——一边是“连赢四案、专利护城河牢不可破”的欧洲功率半导体巨头,另一边却是“现有产品完全不受影响、全球持续胜利”的中国GaN新贵。同一组事实,被讲成了两个完全相反的故事。
当法律裁决在不同司法辖区给出“冲突答案”,当“侵权成立”与“产品照卖”同时存在,这场原本看似普通的专利诉讼,已经不再只是企业之间的纠纷——它正在演变成一场更深层的博弈:谁来定义技术边界?谁掌控产业话语权?以及——专利,究竟还能不能决定市场的胜负?
英诺赛科与英飞凌之间就氮化镓专利诉讼还在继续,就在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出临时禁令复议裁定书,维持苏州中院针对英飞凌的销售禁令后,详见《一纸禁令,GaN产业要变天?》,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Landgericht München I)于当地时间6月18日就英飞凌科技与英诺赛科之间涉及氮化镓(GaN)技术的两项进一步专利侵权案件作出判决(分别基于一项专利及一项实用新型),均裁定英飞凌胜诉。
此案涉及中国公司英诺赛科未经授权使用英飞凌已取得专利的氮化镓技术。根据本次判决,法院禁止英诺赛科在德国境内制造、销售及推广更多侵权产品。此外,法院还裁定英诺赛科需向英飞凌支付损害赔偿。
此次判决标志着英诺赛科在相关系列诉讼中的第三次和第四次败诉,上述每项判决均认定英诺赛科的产品侵犯了英飞凌的专利。此前,德国及美国的法院和监管机构已多次裁定英诺赛科产品侵犯英飞凌的知识产权。其中包括2025年8月1日德国的初审裁决,以及2026年5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全体委员会裁定英诺赛科在氮化镓技术领域侵犯了英飞凌的一项专利。目前,围绕英飞凌其他专利的侵权诉讼程序仍在美国和德国持续推进中。
英飞凌持续巩固其作为氮化镓市场领先的垂直整合制造商(IDM)的地位,拥有业界最广泛的知识产权组合(涵盖约450个氮化镓专利家族)。
但同日英诺赛科微信号官宣其现有产品不受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诉讼结果影响
6月19日,英诺赛科宣布,根据慕尼黑地区法院于17日作出的两项裁决,英诺赛科当前销售的氮化镓(“GaN”)功率器件产品不落入英飞凌主张的德国专利保护范围,因而在德国不受限制。

英诺赛科称上述裁决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上月作出的全体一致裁决高度一致。ITC已认定英诺赛科现有产品未侵犯英飞凌主张的一项涉及封装设计的美国专利(美国第9,899,481号专利)。慕尼黑地区法院此次审理的正是该专利的德国同族专利(一项发明专利和一项实用新型)。与ITC的结论一致,慕尼黑法院仅认定小部分历史产品——即某些额定电压为650V至700V的封装晶体管产品——构成侵权,而这些产品此前已退出市场。因此,相关禁令不涉及现有产品,对英诺赛科在德国的经营及其客户对相关产品的使用不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英诺赛科称此次德国裁决,标志着英诺赛科在全球主要司法辖区的持续性胜利再获突破——继上周在中国成功获得针对英飞凌的销售禁令及侵权赔偿裁判,以及上月在美国ITC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后,英诺赛科在德国再度确认其现有产品的合法性和商业自由。尽管德国相关程序(包括英诺赛科针对英飞凌德国专利提起的无效挑战)仍在推进中,但一系列跨法域裁决已清晰表明,这场由英飞凌最初发起的全球诉讼攻势不仅未能改变市场竞争格局,反而从多个司法体系独立印证了英诺赛科的创新能力,客观上强化了市场对英诺赛科技术实力与产品合规性的信心。
英诺赛科表示将继续坚定推进技术创新与全球市场拓展,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为客户提供领先的GaN解决方案。
老张点评:当案件还在德国、美国、中国的法庭间来回拉扯,这场GaN专利战的“输赢”,其实早就不只存在于判决书里。英飞凌赢的是过去——是几十年积累的专利体系、IDM模式构筑的技术秩序;英诺赛科押的是未来——是快速迭代、产品定义与市场渗透带来的现实影响力。
但真正决定结局的,从来不是哪一纸判决,而是三件更残酷的事:
客户站在哪一边(设计是否继续导入)
产业链站在哪一边(供应是否可替代)
时间站在哪一边(技术是否被绕开甚至重写)
历史反复证明:专利可以决定“谁曾正确”,但市场只认“谁现在有用”。所以,这场战争的终局,很可能不是“谁彻底打垮谁”,而是一个更复杂、也更现实的结果——旧秩序不会一夜崩塌,但新秩序已经开始生长。而当有一天,GaN产品不再被“是否侵权”定义,而是被“是否更好、更便宜、更可得”定义时,我们再回头看这场横跨三大法域的拉锯战,才会真正明白:那不是一场官司的胜负,而是一次产业权力的交接。
这场诉讼还没有结束,我们继续拭目以待。